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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资公司变更

上海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者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上海注册公司怎么收费的俗话说“不想当老板的员工不是好员工”,很多时候不是我们的能力不够,而是取决于你对成功的渴望到底有多大。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那种只会空说不会去 做,只有极少数人才会想到就马上去行动,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国家百分之八十的财富掌握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上海市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与文件:
1、《外商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方股东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证件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证件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由外国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股东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营业执照;
9、其他有关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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